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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方精准帮教,助力迷途少年重返校园 最新快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毛珍珍

“我已经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给自己还有家人带来的严重后果,希望检察官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小杰在听证会上真诚悔过。

近日,湖北省通城县检察院举行不公开听证会,拟对小杰作不起诉决定处理,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当事人参加。

5月6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2年7月12日凌晨,小杰(化名)受刘某等人邀约乘坐出租车从崇阳县来到通城县隽水镇实施盗窃,获利4000元。2022年8月19日,该院承办检察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对小杰开展法治教育。

今年3月27日,侦查机关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小杰是在校学生,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主动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拟决定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阐述案件基本情况、犯罪事实以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小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与其父母离异、家庭教育缺失有很大的关系,他的本性并不坏,行为也没有给社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并且他是在校就读学生,还是再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吧。”受邀听证人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经过评议、表决,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听证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邀请通城县同梦社会工作公益组织心理咨询老师及家庭教育服务团队老师对小杰进行心理辅导。心理咨询老师为其进行心理诊断、辅导、教育。随后,家庭教育老师让小杰和父母进行视频连线,引导其父母重视家庭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修复涉罪未成年人与父母的关系。承办检察官现场向小杰父母远程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当场对小杰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小孩犯了错,我们大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检察机关不仅给了小杰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还联系老师提供家庭教育服务,真的太感谢了!”小杰的大伯感激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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